招聘简章
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,根据工作需要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,现就相关事项请示如下:
一、招收岗位及人数
政府专职消防队员:2人(男性)。
二、招聘范围和条件
1、政治面貌: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忠于祖国,有志为人民服务,志愿从事消防工作,政治历史清楚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乐于奉献,现实表现好。
2、年龄: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年满18-28周岁(男性)。
3、身体条件:身体健康,体型端正,无传染性疾病,无皮肤病,无肢体功能障碍,符合体检标准,能吃苦耐劳,政审合格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4、岗位要求:灭火救援岗位: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,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、纪律观念较强,能够保守工作秘密,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。具有驾驶证B照、退役人员、有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优先招聘。
5、本人自愿: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安排,发挥专长,积极工作。
三、招聘程序
1、报名。现场报名:报名人员携带户口簿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,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;于2022年10月15日前到池州市开发区清溪大道201号安徽博思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,联系人张老师:15215665175;线上报名:个人简历投邮箱:274047532@qq.com。
2、体试。报名经审核达到要求者组织体试,体能测试由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。体能测试时间、地点另行电话通知。
3、面试。报名经审核达到要求者,在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8号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面试,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集中组织。
4、体检。体检按照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执行。
5、政审。体试、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按照《应征公民政治条件的规定》规定程序进行政审。
6、岗前培训与试用。预录取人员,将在池州消防救援支队相关岗位进行两个月的培训和试用,试用期结束后,工作地点具体由池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考虑,预录取人员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。
7、办理保险。在社保部门为正式录用人员办理相关保险。
四、工作方式及工作职责
实行准军事化管理,24小时在营区备勤,每月享受8天调休。
五、相关待遇
1、工资。正式聘用后试用期两个月,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间工资2600元/月,转正后按照同级别专职队员工资待遇保障。
2、伙食和住宿。住宿和伙食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制度的标准统一供给。
3、服装。按照安徽消防救援总队统一标准统一配发。
4、五险一金。按照法律、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规定,预录取人员试用期期间办理社会保险(养老、医疗、生育、工伤、失业等),正式录用后,签订2年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,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“五险一金”,个人缴纳部分由支队从工资中扣除代缴。
5、劳动保护。按照国家、消防救援队伍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,为聘用制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,由第三方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保证其依法享有的休息和休假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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